哪三种情况公司章程需要进行变更
1、我国的公司法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出现修改后,公司章程的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现抵触时,公司章程是需要根据修改后的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变更;
2、公司的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与公司章程上所记载的事项出现不一致,如公司股东将其股份转让给他人,或者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出现变更,公司章程中记载的股东姓名和法定代表人的名字应予以变更公司章程;
3、还有一种则是公司章程变更中最常见的,由于公司股东会决定修改公司章程,如公司需要调整经营范围或者变更注册资本时,就需要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决议进行变更公司章程。
看了以上哪些情况下需要变更公司章程一文是否对变更公司章程有了一定的了解呢?如果想要了解更多相关最新资讯、政策可以登录轻创巴士官网查看。
你好公司名zd称和商标的性质不同。公司名称是法人注册,是人,而商标是商品的标记也叫牌子。公司名称是不可以转让的。而商标可以转让,且商标的有十年有效期。二者的主要区别主要在于:
一,登记注册的依据不同。注册商标是依照商标法规定进行注册,而企业名称则依照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进行登记。
二,取得方式不同。在我国,对商标实行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其做法是除按规定某些特定商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以外,一般商品的商标采取自愿注册原则,即注册的享有专用权版,未注册的仍可使用,但不享有专用权;而对企业权名称,未经核准登记的名称不准使用,也就不享有名称权。
三,权利特征和内容不同。商标权是工业产权,只具有财产权的特征,不带有人身性,而企业名称权是一种兼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特征的权利。所以,企业名称权一般不允许单独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
以上是轻创巴士小编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了解更多欢迎咨询轻创巴士,微信手机同号;18321192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