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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哪些许可申请,应当组织开展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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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成立的小规模企业备案时填表,本业户执行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全称填写:

《小规模企业财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

根据《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可以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也可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但应注意:

(1)不能同时选择或随意变更;

(2)如需要公开发行股票和债券,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如因经营规模的变化导致连续3年不符合小企业的标准,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2,财务(账务)下的办法说明应当这样来填写:

《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补充通知》,等其他小规模企业遵循的财务规章办法。

###填"小企业会计制度"或"企业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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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娜
姜娜服务年限:6客户评分:5.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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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崇明许可办法》的规定,有些食品生产崇明许可申请是不需要进行现场核查的,有些则是需要进行现场核查的。究竟哪些情况需要进行现场核查,《通则》第十九条列出了需要进行现场核查的7种情形:

第一种情况,申请人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现场核查;

第二种情况,申请人生产场所发生变迁,工艺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其他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申请人应当申请变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变化情况组织现场核查;

第三种情况,许可即将期满申请延续的,申请人声明其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变化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第四种情况,对变更或者延续申请,需要对申请材料内容、食品类别、与相关审查细则及执行标准要求相符情况进行核实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现场核查;

第五种情况,申请人的生产场所迁出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范围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迁入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现场核查;

第六种情况,申请人食品安全信用信息记录载明监督抽检不合格、监督检查不符合、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其他保障食品安全方面存在隐患的,申请人提出许可、变更、延续申请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现场核查。

第七种情况,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实施现场核查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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