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通过上门查询;第二通过互联网查询。
第一种途径,请移步到市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
行车路线:1、深南大道与香蜜湖路交汇处;2、地铁罗宝线-车公庙站B出口
第二种途径,通过互联网查询,请选择对应站点点击相关链接查询:
1、通过市信用网查询
打开信用网,输入正确的名称关键字或注册号或组织机构代码,输入验证码后点击查询,即可查询到合法注册的企业工商信息。
2、通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
打开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输入注册号/商事主体名称/组织机构代码,三个信息其中一项即可,输入上市主体名称如果是简称,请把右边的"√"去掉,新版必须输入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然后输入对应的附加码,点击查询即可。
注册分公司概念:注册分公司是注册地址在的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总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注册分公司注册条件
1.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2.股东大会决议;
3.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册分公司所需资料
1.注册分公司时需要提交:注册分支机构设立申请报告,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股东大会决议(即母公司决定设立分公司的文件),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分支机构负责人任命书,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2.注册分公司时总公司需要提交材料:
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复印,需通过年检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正本复印件(需加盖总公司公章);
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需通过年检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公司章程(由总公司所属工商局调出,并加盖工商局和总公司公章);
注册分公司流程:
如需进一步查询,欢迎随时拨打轻创巴士咨询热线4000-128-168或18321192797。
(一)名称核定
1、开办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加盖公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复印件);
3、分公司负责人照片两张、非沪籍的需暂住证、计生证;
4、联系电话;
5、授权委托书;
6、主要经营范围;
(二)工商登记注册
1、公司董事长或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公司章程及设立分公司的文件;
4、分公司负责人照片(四张)、身份证原件及户籍证明、个人简历(一份)、暂住证、待业证原件;
5、雇工名单(18--24岁男性兵役状况证明、30岁以下学历证明等);
6、场地使用证明;
7、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其他(如健康证等)。
(三)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凭《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开设银行帐户。
(四)到银行开基本账户
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正本和复印件以及总公司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费用在50—200之间开户费。
开基本户需要填很多表,包括营业执照正本原件、负责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公、财章、负责人章及总公司的所有资料复印件。
开基本户时,还需要购买一个密码器(从2005年下半年起,大多银行都有这个规定),密码器大概需要400元(各银行的收费不太一样)。今后公司开支票、划款时,都需要使用密码器来生成密码。
(五)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申领发票
凭开办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地税)、《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书》、银行开户证明、财务人员相关资质证明等。
二、分公司注册应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总公司的经营范围